出門工作了,回想昨一個下午協助了五件陳情案,其中兩件都是清寒婦女被公部門單位欺負。
協助完後,心中不捨與心疼她們的處境。接下來是接連要跟陳情人道歉的電話響不停。當然依我的個性,絕要求相關單位究責,捍衛弱勢的權益,誰也別想找我求情。
每天我面對許多陳情人,她們的苦與委屈,在過去幾乎少有地方申訴,為了保護她們我得罪很多人,害許多人被記過。
得罪人又如何?做錯事不應該懲罰,曉薇只在乎公僕更要有同理心,每個人生活在台灣,都應該被尊重。
我有一個簡單幸福的家庭,我常跟老天爺說,我已知足,把所有的幸福都送給不幸福的人吧,真的,我已知足。同時我不會停止守護弱勢的腳步,我會更努力。(應曉薇)